广告刊登(杂志、微信、网站等)的相关条款
一、发布相关条款:
1.广告客户在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《智能建筑电气技术》杂志上约定发布广告。
2.广告客户应向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《智能建筑电气技术》杂志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以备工商局审查:
1)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一份,并请加盖公司印章;
2)产品广告中如出现优质产品、获奖、专利、质量认证、资质等内容时,需提交相应证书的复印件。
3.广告客户应按约定方式付给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《智能建筑电气技术》杂志广告款。广告款全部实施预交制度,款到后,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《智能建筑电气技术》杂志将发票寄给广告客户,并按约定方式安排广告版面。
4.依据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的要求,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《智能建筑电气技术》杂志需依据《广告法》对广告内容及表现形式进行审查,对违背《广告法》或国家其他各种法律要求的广告内容及表现形式,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《智能建筑电气技术》杂志有权要求广告客户做出修改,修改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,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《智能建筑电气技术》杂志有权拒绝发布。
1)广告中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、国徽、国歌、地图;
2)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、最高级、最佳、最优、最早、最大、最新、唯一、顶级、顶尖、首例、首创、极品、极佳、独有、独创等广告法禁用的极限用语。
5.广告客户广告刊出后,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《智能建筑电气技术》杂志在期刊出版后10日内,赠送广告客户当期样刊2本。
二、知识产权
广告客户保证其自行设计、制作的或其所提供的他人设计、制作的标示、创意、文宣等内容均不会侵犯本合同以外其他方的合法权益,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权、财产权、肖像权、知识产权等。如由于广告客户违反本条保证导致第三方提出侵权、索赔、指控或相关主张,广告客户应当及时、妥善处理,积极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(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、调查费、律师费、差旅费等合理开支);由此产生侵权责任的,由广告客户承担;造成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《智能建筑电气技术》杂志损失的,广告客户还需向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《智能建筑电气技术》杂志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
三、广告版位
四、联系方式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中国建设科技集团4层
电话:010-57368793

创刊:2007年
主管: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主办: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
协办: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电气分会
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电气分会
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
支持:中国智能建筑信息网
刊期:双月
国内刊号: CN 11-5589/TU
国际刊号: ISSN 1729-1275
社长:欧阳东
副社长:魏星
主编:吕丽
执行主编:熊文文
客座主编:王艳敏
编委会主任:郭晓岩
编辑出版:《智能建筑电气技术》编辑部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A座
中国建设科技集团4层(100120)
电话:010-57368792(发行)
010-57368792/3/8(广告)
010-57368798(理事会)
010-57368791/6(编辑)
广告经营许可证:京西工商广字0423号
印刷:河北华商印刷有限公司
国内发行:北京报刊发行局
订阅:全国各地邮电局(邮发代号80-610)
定价:15元